從使用者權益的角度來看,網站官方有責任保護用戶的隱私,尤其是社群網站,即使在使用條款中設置規避條款,也不代表社群網站本身不應該負起保護隱私的道德責任。另外,所謂的「隱私」不是說那種親密或曝露照片才有隱私問題,任何使用者「以為可以不公開」卻因網站問題而公開的內容都具備隱私問題的構成要素。
而從使用者本身使用的角度來看,我個人的建議是,你認為隱私的照片和資料不要放到網路上,你放到網路上的東西,基本上最好是你願意公開或部分公開的東西。私領域、公(開)領域,是我們慢慢進入網路生活後,大家都必須思考的問題。
因為,在網路時代,某種意義上我們每個人都是「公眾人物」。
回到最近幾天有關噗浪的熱門新聞(噗浪你到底在搞什麼鬼!?、正妹猛男牆衍生討論─Plurk沒刪你過去的大頭照!但圖片使用權在誰手上?),提到了有人去挖噗浪用戶的舊大頭貼,而做出諸如正妹牆之類的服務,問題的重點在於,噗浪使用者替換了自己的大頭貼,「以為」自己的大頭貼已經移除了,卻沒想到還可以被其他人挖出來且擅自使用,重點在於「使用者以為不公開、不想公開」,這就構成了隱私問題。
於是今天噗浪官方迅速做出了反應(來源),現在你只要登入噗浪,到左上方我的資料旁的「編輯」,切換到「個人圖像」頁面,就可以刪除你之前上傳過、不想要的大頭貼照片。使用社群網站,一定要詳細了解它們的隱私設定與規則,做好自我保護的工作,當然,也希望社群網站能夠持續關注這部份,提供用戶更好的保護能力。
隨文附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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